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务段机关食堂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火车站东配楼。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车务段机关食堂整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车务段机关食堂整修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具有宾馆、酒店等装饰装修相类似工程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报名及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投标保证金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