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现有2×330MW热电机组,铁路专用线2012投入使用。公司年用煤量约160万吨,接轨站为武汉铁路局大刘庄车站,距离驻马店公司距离为3.17公里。
2.1.2招标范围:提供DF-4内燃机车一台以及司乘人员;负责接轨站至电厂站的取送车作业;电厂站内的调车、过衡、对货位、转线和其它临时作业等;负责进场机车的检修、保养、维护和后勤保障工作等;所有机车上消耗品均由投标人负责。详见技术要求。
2.1.3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三年,计划服务期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合同期限说明:本项目为三年服务类项目,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招标人与中标人服务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招标人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内部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完成对中标人当期服务合同履约评价,对于评价合格供应商,双方签订下一年度书面合同,双方合作继续履行;对于评价不合格供应商,当期年度合同执行完毕,双方合作终止,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本项目具体情况,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专用线机车租赁或牵引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类似铁路专用线机车租赁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