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项目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图克工业园区内。图克工业园区有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母杜柴登煤矿三座煤矿和鄂能化图克厂区、鄂能化乌审召厂区、中天合创化工公司三家化工企业。经处理后的矿井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水质且含盐量≤1000mg/L要求后可作为区域化工企业生产用水、生态补水以及农田灌溉用水,因此实施该项目。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项目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树脂系统设备供货范围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离子交换器 |
Q=100m³/h ,碳钢衬胶 |
4套 |
3用1备 |
每套含 |
树脂 |
螯合树脂 |
≥15m³ |
投标人可根据树脂罐参数 调整树脂数量,但不得低于最少要求树脂用量 |
每套含 |
树脂捕捉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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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
2 |
树脂储存罐 |
碳钢衬胶 |
1台 |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9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2.5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附【收据、20%合同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支付;
(2)到货签收后【并提交要求的电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说明书及证书等设备资料经检验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附【收据、到货款审批单、60%合同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支付;
(3)到货验收合格后【设备安装完成,联动试运行合格、性能考核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附【收据、验收单】支付;
(4)【待项目整体竣工并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7】%,附【收据、竣工验收单、20%合同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支付;
(5)质保期结束后【9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附【收据、质保金验收单】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煤化工、化工(含矿井水)等水处理系统的螯合树脂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须明确标的物的名称、主要参数及规格等;
注: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可选择中标(成交)通知书、用户证明(或评价)、投运证明中的一种或多种。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 15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 15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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