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大连)能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普兰店陆上风电I项目复垦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连普兰店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双塔、墨盘、城子坦、皮口、星台、杨树房、大刘家、唐家房等街道和乡镇区域,项目容量为300兆瓦,包括60台单机容量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及配置储能装置。本项目意在对风电场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
2.3规模:300MW。
2.4工期: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复垦服务年限4年,2025年3月-2029年2月。
2.5招标范围:风电场临时用地复垦,复垦范围为51.5634hm2,复垦标准为原用途和原地类。复垦范围包括:临时道路、吊装平台复垦,易林区复垦,明渠恢复等。项目复垦后需提供当地村委会验收证明,并取得区自然资源局验收认可。中标人负责到项目所在地的国土部门办理排渣临时堆放场地的征地批复,征地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23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