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黄河公司海西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9日,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海西州新能源项目发展,格尔木以东地区项目生产运营。项目发展方面,对接属地政府,参与规划编制,掌握资源配置及竞争情况,积极开拓省外项目,多维度、全方位开展信息收集和资源挖掘。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海西分公司各电站共设立了4个职工食堂(分别是:乌兰光伏电站职工食堂、德令哈蓄积光伏电站职工食堂、德令哈逸暄光伏电站职工食堂、茫崖风电场职工食堂),为全年(含节假日)早、中、晚提供食堂服务。
(1)乌兰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服务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职工餐厅日均就餐人数在8人左右,检修期间日均就餐人数在12人左右,为全年(含节假日)早、中、晚提供食堂服务。
(2)德令哈蓄积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服务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产业园区,距离德令哈市15km,职工餐厅日均就餐人数在15人左右,检修期间日均就餐人数在20人左右,为全年(含节假日)早、中、晚提供食堂服务。
(3)德令哈逸暄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服务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西出口金光大道光伏产业园区内,距德令哈市区30km,职工餐厅日均就餐人数在40人左右,检修期间日均就餐人数在45人左右,为全年(含节假日)早、中、晚提供食堂服务。
(4)茫崖风电场职工食堂,茫崖风电场位于海西州冷湖镇西侧105KM,风电场区南侧为省道S305,北侧为省道S314,厂区东侧有砂石便道,交通较为方便,职工餐厅日均就餐人数在20人左右,检修期间日均就餐人数在25人左右,为全年(含节假日)早、中、晚提供食堂服务。
1.2.2人员要求
序号 |
买方 |
场站名称 |
人数 |
岗位 |
备注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
乌兰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服务 |
1人 |
大厨 |
|
2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 |
德令哈蓄积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服务 |
1人 |
大厨 |
|
3 |
青海海西黄河新型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德令哈逸暄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服务 |
2人 |
大厨、帮厨各1人 |
|
4 |
青海海西黄河茫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茫崖风电场职工食堂服务 |
2人 |
大厨、帮厨各1人 |
1.2.3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分公司各食堂全年(含节假日)日常餐食供应服务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食材新鲜、营养均衡,满足全体人员用餐需求。
(2)负责食堂日常管理,配置符合要求的食堂管理员和食堂服务人员,确保人员身体健康、持证(健康证)上岗;负责日常菜肴的搭配与制作,推陈出新,不断丰富菜品数量、提高菜品质量。
(3)负责日常用餐餐具的收纳、清洁及消毒等工作;负责餐厅、后厨及其他相关区域食堂环境卫生消毒清洁工作,按要求做好灭蝇、灭蚊、灭鼠等工作,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清洁。
(4)根据分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负责系统内部人员工作检查、调研等活动职工食堂自助餐供应与服务工作。
(5)负责食堂用电、用气(天然气)、用火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食堂区域消防安全直接管理责任。
(6)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负责食堂服务范畴内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
1.2.4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4.1实施地点:乌兰光伏电站职工食堂、德令哈蓄积光伏电站职工食堂、德令哈逸暄光伏电站职工食堂、茫崖风电场职工食堂。
1.2.4.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黄河乌兰光伏电站职工食堂、黄河中型德令哈光伏电站职工食堂、芒崖风电电站职工食堂、德令哈逸暄光伏电站职工食堂暂定服务期限约定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委托方在暂定服务期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或终止服务。受托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买方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买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及其后年度合同,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买方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讼。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买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持有相应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服务企业。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一个及以上企业或机构餐饮供餐服务方面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现场踏勘
买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