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节水及废水零排放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节水及废水零排放改造 EPC 总 承包工程项目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为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资金自筹,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02XCFS-S001
2.2 项目名称: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节水及废水零排 放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建筑工程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禹州市产业集聚区龙岗工贸园区
2.4 建设规模:202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3 月 15 开工,2025 年 7 月 31 日竣工,开工日期以 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厂节水及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范围内的 建(构)筑物的施工、建筑安装、原设备拆除和地基处理等, 因本工程施工需要, 需对原设备、系统、管道(含地下管道)、建筑物、沟渠、地坪、路面等的更改 及恢复由承包人负责。为避免原设备设施损坏, 更改及恢复过程中,承包人应做 好相关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尤其强调保证改造后保持与原有厂容厂貌的协调统 一及整体外观一致。改造范围内的消缺和最终交付、直至系统正常运行及整套系 统的性能保证、投运、竣工验收及资料移交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2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 有 2 个及以上已竣工相关建筑工程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竣工相关建筑工程 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括施工单位 或发包方(发包方可以是项目 EPC 总承包方或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至少 包括施工单位或发包方(发包方可以是项目 EPC 总承包方或建设单位)盖章,竣 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 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效力严格按照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部门要求执行。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由施工单位或发包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 用证明、回访记录、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移交单等。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施工单位或发包方变更说明或在 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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