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66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9日投入商业运行。分公司全厂区域内空调主要配置在现场高压变频室、电子间、励磁室、蓄电池室、UPS配电室、质检楼试验室、化学化验室,机房及锅炉房配置热风幕,合计119台。电子设备间、励磁小室、网络机柜间、直流UPS间等重要设备场所对其环境温度要求,空调设备的维保保养尤为重要,因持证上岗要求,空调设备维保需要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1.1.2其他条件
关于维保用电、用水,委托方将免费为投标人提供接口,但低压侧临时引接设备以及临时水路、电路的敷设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自行负责临时水电线路的安装事宜,保障维护保养工作中的水电供应稳定且安全,满足空调维护保养施工的需求。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西宁发电分公司全厂空调维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全厂所有空调每月进行一次清扫检查保养、维修。
(2)全厂所有空调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检查维修(包括电源检查、制冷剂补充、外机风机检查维修、冷凝管检漏等)。
(3)除正常维护保养,需要应急处理空调缺陷时,在得到委托方通知后3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及时消除缺陷。
(4)完成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个别空调新增安装、移动位置等工作,并负责新装、移位空调的调试、维保工作。
(5)委托方负责提供维保所需的主控板和压缩机,其他维保所需的全部配件和消耗性材料(包含水管等)均由氟利昂、导风板电机、温度测点、保险、保温材料、三通阀、冷凝投标人提供并承担费用,同时所有维保所需工器具由投标人提供。
(6)投标人根据空调维保工作量,自行安排满足特种作业资格的维保人员,要求配备定点维保人员不少于4人,每次入厂作业不得少于2人,维保人员经委托方考核合格确认后不得随意进行更换。
其它完成西宁发电分公司空调维保项目所需的必须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西区西宁发电分公司
1.2.2.2工期: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2025年3月1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日止,具体开始时间待合同签订后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合同三年共签订一次,投标人须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前2个月内,接受委托方的年度履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执行下一年度工作;当评价不合格时,委托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的合同,已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委托方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空调安装或维修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个及以上空调维护和保养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及用户联系方式及证明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4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