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实施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1号机组A修锅炉、环化、脱硫专业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的检修内容,以及架子保温等施工外包工作,另包括两个独立项目1号机组脱硝首层催化剂拆装服务、1号炉干渣机渣仓除尘系统改造安装,并出具检修总结报告。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贰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11.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D级资质。
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单机容量不小于600MW的燃煤火力发电机组检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要求500万元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2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2月12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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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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