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化工三剂2025年液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热电中心作为脱硫脱硝使用,使用的液氨有严格的质量指标,必须达到GB/T536-2017(一等品)要求。招标人存储条件有限,投标人须保质保量按期供货。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 |
采购数量(吨)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液氨\99.80% GB/T536-2017 一等品 |
1450 |
交货期为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指定地点 |
|
质保期:1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氨或液氨或第二类3项有毒气体及第8类腐蚀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氨或液氨或第二类3项有毒气体及第8类腐蚀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氨或液氨或第二类3项有毒气体及第8类腐蚀品);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氨或液氨或第二类3项有毒气体及第8类腐蚀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采购量不少于150吨液氨的供货合同业绩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