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沧州“绿港氢城”新能源项目位于黄骅市南排河镇,新建装机容量为1090MW的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交通区位条件优越,通过荣乌高速、黄石高速等干线公路可到达项目区,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
因项目施工占用黄骅市中港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的1号蒸发池和2号部分蒸发池,为方便双方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管理区域,由发包人在双方交界处(黄色框内红线位置)修建一条长度1.8公里,上宽6米,下宽10米土埂,将双方管理区域物理分割。同时在土埂上修建三个涵洞,保证蒸发池间的水位相同。为保障中港盐业正常生产供水,由招标人清理盐场北侧长2.8公里的进水沟淤泥(白色框区域红线位置),并由原宽15米拓宽至25米。将现有进水沟南侧围埝土方拆除,向南平移10米。
2.1.3计划工期:
投标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工程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方案和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公司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道路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2-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入库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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