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郑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郑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中邮{2025}42号(发改基础【2024】18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郑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工程设计项目(豫工程20250083001)
2.2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158亩,紧邻郑州机场北货运区空侧,工程包括生产主楼及生产辅助楼、配电室、门卫、消防水泵房等,总建筑面积5717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总体规划(具备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各项条件)、一期工程(含室外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含融合工艺初步设计及概算),一期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工艺转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室外工程等专业及根据招标人工艺方案完成配套钢平台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配合等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专业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提供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技术参数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采购,解答相关问题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之日止。
2.6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地块的设计要求,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复印件)。
3.4 拟派
3.5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所使用的资质未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
(2)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以上查询结果均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3.7 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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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