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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理县总厂毕棚沟一级、毕棚沟二级电站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毕棚沟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毕棚沟一级电站、毕棚沟二级电站是理县总厂所属理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岷江支流杂谷脑河第二大支流梭罗沟河梯级开发水电站中的2 个电站。

毕棚沟一级电站,立项审批名称为:理县毕棚沟电站,以下称为“理县毕棚沟电站”。电站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境内岷江支流杂谷脑河第二大支流梭罗沟河第一支流毕棚沟河上,系毕棚沟开发的最末一级电站,为径流引水式电站。闸址位于毕棚沟流域桦樵沟沟口下游约300m 处,厂房建于朴头镇庄房村毕棚沟沟口右岸。电站设计引用流量6.18m³/s,设计水头313m,安装2 台立轴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6MW(2×8.0MW),年发电量7290 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556h。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无供水、防洪灌溉等其它综合利用要求。工程为四等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4 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挡水坝设计洪水为30 年一遇,流量96.9m³/s;校核洪水为200年一遇,流量133m³/s;电站厂房设计洪水为50 年一遇,流量116m³/s;校核洪水为100 年一遇,流量132m³/s。理县毕棚沟电站于2002 年3 月取得立项批复,2002 年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2003 年3 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环评报告批复,2003 年完成林地手续办理,2003 年4 月开工建设,2005 年3 月首台机组发电,2005 年4 月30 日实现全部机组发电,2006 年7 月取得建设用地批复,2010 年9 月取得建设项目水土保护设施验收意见书,2019 年2 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毕棚沟二级电站,立项审批名称为: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以下称为

“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境内,系杂谷脑河一级支流梭罗沟中下游上开发的一座径流引水式电站。电站处于已建成的毕棚沟电站和红叶一级电站之间,首部至厂房相距3.2 km,首部距毕棚沟电站厂房尾水500m;厂房建于红叶一级水电站水库末尾右岸,设计引用流量15.68 m³/s,设计水头42m,2 台卧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6.4MW(2×3.2MW),年发电量2915 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556h。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无供水、防洪、灌溉等其它综合利用要求。工程为五等工程,规模属小(2)型,永久性主要和次要水工建筑物均按5 级设计。电站挡水坝设计洪水为20 年一遇,流量153m³/s;校核洪水为100 年一遇,流量183m³/s。厂房设计洪水为30年一遇,流量167m³/s;校核洪水为50 年一遇,流量170m³/s。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于2003 年5 月取得立项批复,2003 年完成林地手续办理,2003 年10月开工建设,2004 年9 月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环评报告批复,2005 年3 月首台机组发电,2005 年10 月实现全部机组发电,2006 年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2006 年7 月取得建设用地批复,2010 年9 月取得建设项目水土保护设施验收意见书,2019 年2 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两站建成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拟进行两座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批复。

2.2 招标范围
理县毕棚沟电站、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 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主持开展理县毕棚沟电站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

2.2.2 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主持开展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

2.2.3 完成理县毕棚沟电站、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各类竣工安全鉴定自检报告,组织完成枢纽工程、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水电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消防、工程档案八大专项验收,取得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批复或通知文件。

2.2.4 为完成理县毕棚沟电站、理县毕棚沟水电站#3 机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所必要的现场勘查、资料编制及印刷制作,现场办公,会议组织,人员咨询服务、交通及协调等其他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2.2.5 完成本合同验收档案资料的整编、归档及移交工作。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1 月15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具体开工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设计专业(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由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力发电工程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技术主持服务项目(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开展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参与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3 月3 日至3 月10 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马友  
咨询电话: 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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