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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无人值守”场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5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无人值守场站建设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TJ
 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无人值守”场站建设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M202503-BB02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无人值守”场站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集控中 心以及胜丰光伏电场、锡勒风电场、三瑞里风电场、宝日胡风电场、达日罕风电 场、学田地风电场、唐能光伏电场、唐源光伏电场、绿源风电场。
2.4 建设规模:943.5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调试、验收工作
2.6 招标范围:按照集团公司“无人值守 ”场站建设要求和评价标准,结合 “智能运检 ”功能建设以及场站运行年限、改造投资、设备状况等具体情况, 推 进“无人值守 ”场站建设,投标方应按照集团公司‘无 人值守 ’新能源场站建设指导意见 ”(见附件 1)对胜丰、锡勒、三瑞里、宝日 胡、达日罕、学田地、唐能、唐源、绿源 9 个场站进行无人值守感知设备的设计 和加装以及相关通讯专线及网络建设,并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相关软件功能的开发, 接入内蒙公司新能源集控三区系统实现统一管控,同时开放接口协议接入集团新 能源智慧管理系统,达到集团无人值守场站验收标准。将唐源光伏项目接入大水 菠萝项目,实现大水菠萝项目对唐源光伏项目升压站、AGC、AVC、一次调频、光 伏逆变器、储能、功率预测的远程监视及控制, 并同时将唐源光伏项目调度电话 接入大水菠萝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 CMMI5 软件能力成熟度体系认证及以上证书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智慧化场站建设或无人值守场站建设 或变电站智慧巡检项目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 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 相关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或 PMP (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证书(需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 明作为佐证材料方可生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智慧化场站建设或 无人值守场站建设或集控系统建设或变电站智慧巡检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证 明信息须包括:项目经理委任材料,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 的相关内容页)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04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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