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富士康)一期厂房维修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
2.3项目预算:20284703.67元(含9%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284703.67元(含9%税)。 2.4项目地点: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
2.5项目规模及内容:主要包含3栋厂房(A栋、B栋、C栋)、C11(餐厅)的电气设备安装、屋面卷材 防水、墙面喷刷涂料、钢结构除锈等。
2.6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包)划分: 壹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 目经理【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4年10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 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 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4年10月以来由税 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其中任 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 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固定格式《投标人承诺函(二)》, 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文件固定格式《投标人承诺函
(二)》, 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 审查不通过。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详见投标文件固定格 式《投标人承诺函(二)》, 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 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3月4 日09:00时到2024年3月10日17:00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3月 4日09:00时到2024 年3月10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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