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唐山)热电 石膏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投(唐山)热电 石膏处置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投(唐山)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BCT2025043002001。
(2)项目实施地
(3)项目规模:建投(唐山)热电 (以下简称:“建投唐热”)配备2×300MW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需及时清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石膏。两台炉共设1个石膏库,库容量为1000吨。生产现场设有供拉运石膏车出入的货运大门,位于唐山市古冶区红北路北,唐林南路东。石膏库和磅房均在生产厂区内,石膏库前设有冲洗车辆的洗车机,石膏库、磅房、大门间均为硬化道路,通行顺畅。
2.2 招标范围
(1)2025年建投唐热副产品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人对所供石膏等级、成分、含量等指标变化情况及准确数量不做任何承诺;本次招标预期处置数量为8万吨。
(2)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4)合同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环评报告(环评报告里石膏用量上限须大于等于承担处置数量)以及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批复;投标人若无上述报告和批复,须提供终端接收单位的环评报告(环评报告里石膏用量上限须大于等于承担处置数量)以及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的批复。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 其他要求:
(1)招标人监督方式:
招标人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
监督邮
监督部门: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
监督邮
监督部门:招标人纪检监察;
监督电
监督邮
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管理;
监督电
监督邮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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