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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7    
核心提示: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建设2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ISO工况)为2×495MW。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大汶口工业园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2025年6月28日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6年10月31日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6年11月30日投产,暂定521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厂前区建筑、围墙、防洪沟、主厂房、两台机组的变压器区域、余热锅炉、前置模块、GIS及网控楼、机力通风冷却塔、天然气调压站、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房等区域的建筑工程;2台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公用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且包括安装范围内的单体调试,配合分部试运转、整套启动试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创优以及配合审计等工作(详见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国内独立承揽至少2台套9F级(400MW)及以上燃机机组或2台35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必须同时包括(1)主体建筑工程和(2)主体安装工程,允许(1)和(2)可以不必是同一工程项目,但提供的业绩若只包含以上(1)(2)两项内容之一,则一个主体建筑工程和一个主体安装工程累加算一项有效业绩,证明资料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盖章的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机组投产移交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移交生产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1台350MW及以上煤电机组主体建安或安装标段(含EPC、建筑安装总包)施工的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移交生产(或类似)等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2.5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2.6分包内容要求: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非主体工程允许合法分包,分包计划(分包单位资质、业绩、负责人等资料)须报监理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合同报监理人、发包人备案。
 
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分包比例不得超过中标合同总金额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专业工程分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工程承担资质,资质等级由发包人(项目单位)审定。
 
合同签订前,项目经理应通过招标人的面试。
 
未提出偏差即视为响应上述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6日17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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