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2.本项目为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堂材料采购,采购主要涉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禽类肉、猪肉、生鲜水产品、蔬菜、水果和鲜蛋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服务周期:2025年4月-2028年4月末。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甲方制定采购考核制度,期满后经甲方考核通过可续签合同。
4.服务地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翔宇路7号。
5.其他:/。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经营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若有工商变更情形,须提供行政管理机构出具的工商变更证明,所有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
1.2投标人须具有:
1.2.1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大米、小麦粉、植物油、调味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须提供生产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具有“CMA”等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近投标截止日期)。
1.2.2食用农产品要求:
(1)畜禽肉类须提供《定点屠宰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示》,采购猪肉还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生鲜水产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食材来源(产地)证明;
(3)蔬菜、水果和鲜蛋类须提供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须保证提供时令新鲜食材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配送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机关等相关食堂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首页以及合同关键页原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4.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优良,无不良的合同履行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人员要求:/。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5)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3月7日9:00 - 2025年3月13日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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