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网络信号全覆盖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海原县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共分为3个地块进行建设,各地块距海原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65km,海拔高程在1590m~2350m之间,场地地貌属低中山黄土梁峁,地形起伏较大,总规划场址面积766.7km²。其中地块#1面积358.5km²,地块#2面积334.1km²,地块#3面积74.1km²。安装140台单机容量为7.15兆瓦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100万千瓦,配套建设1座330kV汇集站,5座110kV升压站。项目设临时堆场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3处。
2.1.2招标范围:“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区域网络信号覆盖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现场网络信号全覆盖,满足项目施工现场通讯、数字化移动布控球及记录仪等设备与办公区域无线信号要求。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两年内
2.1.4工程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网络专线服务或信息化系统集成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网络专线服务或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