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口岸内部处理业务及邮帆集运仓仓内全环节处理
招标公告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山东中邮物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青岛口岸内部处理业务及邮帆集运仓仓内全环节处理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青岛口岸内部处理业务及邮帆集运仓仓内全环节处理
2、招标编号:CY-ZB-2025013
3、招标内容:青岛口岸内部处理业务及邮帆集运仓仓内全环节处理,预计外包费用约采购事项1:150万元(含税),采购事项2:150万元(含税),合计30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5日。
根据项目操作环节,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采购事项5个环节,中标1个供应商和1个备选供应商。
采购事项1 | 环节 | 工作内容 | 开拆 | 封发 | 计价方式 | 权重 | |||||||||
EMS和包裹 | 其他 | EMS和包裹 | 其他 |
|
| ||||||||||
环节1 | 20万及以下 | 0.569 | 0.469 | 1.05 | 0.525 | 按件(元/件) | 15% | ||||||||
20-35万 | 0.539 | 0.422 | 0.994 | 0.472 | 30% | ||||||||||
35-50万 | 0.502 | 0.38 | 0.926 | 0.425 | 20% | ||||||||||
50-65万 | 0.472 | 0.341 | 0.871 | 0.382 | 15% | ||||||||||
65-80万 | 0.444 | 0.307 | 0.819 | 0.344 | 5% | ||||||||||
80万及以上 | 0.418 | 0.277 | 0.769 | 0.309 | 5% | ||||||||||
环节2 | 海关辅助 | 30.07 | 单价(元/小时) | 5% | |||||||||||
环节3 | 监管车运输驾驶 | 271.6 | 单价(元/趟次) | 5% | |||||||||||
采购事项2 | 环节 | 工作内容 | 重量区间(日均出库) | 综合单价外包重量成本(元/kg) | 计价方式 |
| |||||||||
环节1 | 邮帆集运仓内部操作 | 3.6吨及以下 | 1.604 | 按重量(元/kg) | 20% | ||||||||||
3.6吨-6吨 | 1.255 | 20% | |||||||||||||
6吨-8吨 | 1.096 | 30% | |||||||||||||
8吨及以上 | 1.006 | 20% | |||||||||||||
环节2: | 客服处理 |
| 30.876 | 实际到岗人数和出勤结算(元/人*小时) | 10% | ||||||||||
采购事项1环节1、采购事项2环节1:外包服务费不分段计算,按照每月总的开拆、封发业务量、重量分别取数相应阶梯结算。
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
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结算周期内的月日均出库量=结算周期内的出库总量÷当期天数
采购事项1环节2、采购事项2环节2:按实际到岗人数及出勤小时数*中标单价
采购事项1环节3:按实际运输趟次*单价
当期外包服务费=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之和。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包含装卸搬运、劳务服务或物流业务服务等快递物流行业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快递行业内邮件处理中心的分拣转运全环节处理业务外包同类业绩(不包含区县三合一揽投机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提供合同原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查勘和业务摸底,并提供踏勘证明。
7.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9.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1.与山东中邮、青岛邮政(含速递)企业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中标后不签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合同未履行完毕因自身原因退出的,不能参加采购,在以往合作项目中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影响邮政企业形象、引起社会舆论等情况的,不能参加采购。
1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6.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