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先锋煤业开发生产供电系统改造施工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受云南先锋煤业开发(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先锋煤业开发生产供电系统改造施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编号:B53A00725001058 2.4项目概括:根据《露天煤矿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先锋露天煤矿生产供电系统存在向坑底水泵房一级负荷供电无独立双母线的缺陷。为进一步提高先锋露天煤矿生产供电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规范性,公司已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先锋露天煤矿生产供电系统改造设计,改造设计内容包括:矿区35kV变电站10kV配电室Ⅱ段母线和新增开关间隔改造、矿区35kV变电站至坑下新增一条10kV架空线线路、泵站供配电改造(包括泵站智能化控制)。按照《先锋露天煤矿生产供电系统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方案》,选择设备材料自主采购,施工安装单独发包方式实施项目建设。 2.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坑下泵站10kV新建架空线(土建、安装)、坑下泵站电气改造安装、10KV高压成套设备(安装)、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新建电容器室工程(土建、安装),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6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预算为1,027,533.53元。 2.7工期:工程工期60日历天,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2.8项目 2.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满足建设方和电力部门的要求,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所有报批及审核手续,组织向相关部门的验收和移交工作,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单位的所有协调工作。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人员要求: 拟派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2)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报名登记并缴费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代理机构对线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相关注册问题的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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