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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辅助平台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7    
核心提示: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辅助平台EPC总承包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广东阳江青洲五、
  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辅助平台EPC总承包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位于粤西海域阳江近海深水场址范围内,三个项目的场址总面积约470km2,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52~70km,场址水深范围约37m~53m,项目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青洲六项目建设一座330kV海上升压站,青洲五、七项目共建一座±500kV海上换流站,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66kV海缆分别接入海上升压站和海上换流站,升压(换流)后分别通过3回330kV海缆和1回2根±500kV海底直流电缆接入青洲陆上集控中心升压至500kV后送入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上辅助平台(含下部基础)、辅助平台与换流站间的连接栈桥,包括从项目实施至辅助平台整体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建筑及安装工程、调试(含调试期间油水)、试运行、完工验收及移交生产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为配套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项目使用,海上辅助平台与青洲五、七期海上换流站分界点为连接栈桥。连接栈桥的采购、制作、运输及海上安装(包括换流站侧安装等);辅助平台至换流站配电装置的电缆及附件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辅助平台至换流站淡化装置出水口的管路及附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辅助平台配套辅控系统接入换流站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等工作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4月,2026年6月底完成海上辅助平台(含下部基础)海上安装、调试(具体时间节点详见技术部分)。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海洋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海洋工程勘察专业(海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50MW及以上已完建的国内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以及全容量并网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移交或竣工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已完建的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海洋工程平台基础或海上风电项目基础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提供相关证书、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国内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个海上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设计经理或副设总及以上的任职经历;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6)其他要求:若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保函出具方案、款项支付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路径等。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3月26日09时整至2025年4月 1日17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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