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5年纯电动整体厢式货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5年纯电动整体厢式货车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2025年纯电动整体厢式货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HAZB-ZT-FW-17250193
三、项目概述:
根据项目要求,拟租赁9辆纯电动整体厢式货车,用于业主的烟草配送服务。
四、招标内容:
9辆纯电动整体厢式货车租赁服务。租赁期:一年。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投标限价:64.69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租赁车辆的100%所有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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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