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内蒙古康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氧化铝项目包括焙烧炉及其脱硝装置和除尘器等。
2.1项目名称: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内蒙古康鸿新材料焙烧炉EPC总承包项目焙烧炉制作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1套5200t/d*1.15气态悬浮焙烧炉制作工程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2.5招标范围:
1台5200t/d*1.15气态悬浮焙烧炉制作工程,包含1台气态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材料采购、制作、安装,非标设备材料采购、制作、安装(不含筑炉施工及筑炉材料,含锚钉焊接施工),所有标准设备安装、调试;电气设备线缆安装、调试;自控设备线缆施工;工艺管线区域内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单体试车及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业主进行负荷联动试车。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承包范围特别说明:
(1)工艺:物料系统从氢氧化铝小仓进料口起至流态化冷却器出料口输 送溜槽至氧化铝大仓输送斗式提升机进料口止,风系统从C04 进口起至烟囱排放 口止,整个系统需包含焙烧炉主体、燃烧器、流态化冷却器、ID 风机、收尘返灰 系统、烟囱、除尘器钢结构框架、车间内部管道系统等设备材料供应及安装。
(2)焙烧炉主体中所含翻板阀、分配箱、棒阀、卸料阀、人孔门、观察孔、测温孔、清扫孔等非标部件现场制作精度达不到要求,要求必须在车间机加工,保证产品精度。
(3)土建:钢结构(混凝土钢柱、钢梁、钢梯、栏杆、钢楼板等)、操作室(彩钢房)。
(4)电气:焙烧炉所需干式变压器、进线柜、变频器柜、母联柜及补偿柜,低压配电柜 (MNS)、就地控制箱、检修箱等所有盘柜就位安装,以及配电柜到设备的动力电缆及至DCS 的控制电缆和桥架等采购安装。焙烧炉系统低压配电柜布置并柜安装;高压接口为高压变频器进线柜端子,高压变频器到焙烧炉引风机的高压电缆等采购安装,防雷接地及照明系统采购安装。
(5)给排水:焙烧炉系统工程给水管道(包括生产给水、循环水、蒸发水等)以焙烧炉系统主框架1m为界,对接工作由后完成一方完成。
(6)煤气和天然气管道:以焙烧炉主框架外1m为界,界区内安装及材料属于承包人(包含焙烧炉界区内煤气和天然气管道的放散管),管道合叉对接工作由后完成一方完成。
(7)压缩空气:以焙烧炉主框架外1m 为界,界区内安装及材料属于承包人,对接工作由后完成一方完成。
(8)氢氧化铝给料:以氧化铝干燥装置给料仓进料口法兰为界,界内属于承包人。
(9)产品氧化铝卸料:以氢氧化铝焙烧炉流态化冷却器出料口溜槽至氧化铝大仓上料斗式提升机加料口为界,界内属于承包人。溜槽实际安装角度取决于斗式提升机进料口标高(整体设计斗提标高应根据流态化冷却器出料口高度来预留足够高的空间高度以保证买方要求的成品溜槽倾斜角度),出料溜槽安装2台离心鼓风机。
(10)尾气:以氧化铝干燥装置烟囱出口为界,界内属于承包人。
(11)尿素:尿素溶液管道由尿素储区至干燥器,界内属于承包人。
(12)保温:设备及管道保温。
(13)油漆:承包人现场制作的高温区非标设备防腐均采用有机硅耐高温涂料。承包人负责钢结构的防腐等处理。
(14)控制及仪表:承包人负责安装DCS设备,含操作站3台,工程师站1台,主控单元冗余、24V电源冗余、UPS, 含脱硝系统,双电源切换柜,DCS与除尘器通讯模块(DP),与CEMS烟气在线分析仪通讯模块及相应 DCS软件和授权,负责提供DCS的控制方案及配合DCS厂家对DCS的组态、调试等工作。承包人安装满足焙烧炉界区内所有设备的检测及控制的现场仪表,含仪表供电系统及所有安装材料和连接电缆等采购安装。
(15)施工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装及投用前第三方验收。
(16)单体试车及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业主进行负荷联动试车。
(17)为发包人提供3间现场临时办公室。
(18)除招标清单中特殊说明甲供以外,所有材料均视为需投标人采购含在报价中。
(19)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
(20)甲供材料及设备发包方运输至厂区内,承包方负责卸货、就位、保管及二次搬运、安装等。
(21)甲供设备及材料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各专业备注说明。
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土建交付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1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其他:/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体系认证。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10年(2014年-至今)最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为焙烧炉非标设备制作及安装工序、炉窑制作及安装工序),提供业绩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完整)。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并具有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二名专职安全员,并需具备安全员C本,证件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其他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时间:2025-03-28 00:00:00.0至2025-04-03 23:59: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