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投资2025年第二批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文昌 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境内,利用鱼塘水域进行建设,,距离海南文昌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与X189县道相邻,对外交通便利。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3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100.6MWp,交流侧容量为72MW。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采购海南文昌渔光互补100MW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710Wp及以上的光伏组件供货容量不低于100MWp的光伏组件,以及其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培训、指导安装,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后开始供货,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供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名称 |
合计 |
2025年(M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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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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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渔光互补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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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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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交货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抱罗镇抱功村,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交货地点变化,运费不调增。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10Wp及以上的单晶双面或单晶双玻)光伏组件100MW及以上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至少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若合同为框架协议,以该框架发生的单份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容量达到100MW及以上)、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1张)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不能涵盖以上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