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80万千瓦,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18万吨级合成氨装置。
新能源部分装机80万千瓦,其中风电7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4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40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配套建设40MW/80MWh储能装置,新建一座220kV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10米及以上,叶轮直径190米及以上;光伏:安装N型560Wp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
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50套200Nm3/h的PEM制氢设备,36套1000Nm3/h碱液制氢设备,建设20000Nm3/h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18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3.2万吨、合成氨18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8月,计划结束时间2025年12月(具
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采购 |
采购6台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投标人负 责提供设备的供货、运输、装车、卸车、配合安装、调试、培训、配合验收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 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 交货期:2025年5月。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设备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在《关于转发北斗授时安全隔离防护装置联合测试结果的通报》(国反恐办发【2024】29号文)确定测试通过企业名单内。 (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检测,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型号要与国反恐办发【2024】29号文附表的样品型号一致。 (5)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至少2项发电企业的北斗时空安全隔离装置供货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