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拟投资549266万元建设达茂旗新能源项目,项目总规模为1200MW,包括1000MW风电、200MW光伏、两座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包头市示范工程90万千瓦线路、配套电化学储能设施。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本项目风电场占地面积164.74平方公里。项目按25年运行期,年综合发电量31亿度。
风机集电线路临时占用面积89.7259公顷(折合1345.8885亩)。主要建设内容:集电线路(宽8米、长96650.75米)77.3206公顷、临时道路(平均宽度6米)8.0067公顷、临时堆放区:4.3986公顷。
光伏集电线路临时占用面积10.4554公顷(折合156.831亩),建设内容:临时道路(宽2.8米、长11617.1 米)3.2528公项、临时地埋线(宽2.4米、长11617.1米)2.7881公顷、临时堆土(宽3.8米、长11617.1米)4.4145公顷。
120万场站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面积56公顷(折合840亩)。建设内容:风机吊装平台。
综上,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暂估总面积2343亩。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1)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临时占地区域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及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土地治理包含不限于表土回覆;土壤翻耕及平整、耕植土倒运及摊铺等。植被恢复包含不限于草种播撒、浇水、覆盖等,成活率按政府部门验收通过标准要求执行。
(2)施工完成后监测植被生长情况,植被恢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须及时补种,补种费用包含合同价款内。招标方因工程施工、检修、维护等原因须碾压已进行植被恢复的草地,投标方不得阻拦,如植被恢复因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投标方须进行补种,补种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投标人负责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验收工作,并负责取得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意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批复。
(4)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和复垦保证金,按照政府验收标准返还。
(5)投标人自行考虑回填土方外购因素及费用,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等的场地、二次及多次倒运等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列。
(6)投标人负责现场迎检及各方协调工作,如地方政府、部门、居民和牧民对施工的各种干预、补偿、协调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增加。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施工条件决定,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两年。
2.7其他:付款方式:1. 风机集电线路、光伏集电线路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部分:
(1)每完成一个复垦单元,取得临时用地复垦监测报告、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等报告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全部批复,具备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和复垦保证金费用返还条件,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对应单元价的55%;
(2)按照政府验收标准返还后:
完成耕地占用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10%。
完成植被恢复费,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10%。
完成复垦保证金,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10%。
2.120万场站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部分:
(1)取得临时用地复垦监测报告、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等报告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全部批复,具备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和复垦保证金费用返还条件,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对应单元价的70%;(需五通一平施工单位共同完成验收):
(2)按照政府验收标准返还后:
完成耕地占用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5%。
完成植被恢复费,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5%。
完成复垦保证金,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5%。
3.完成最终总部派出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最终结算定案支付最终结算金额15%。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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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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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时间:2025-03-29 00:00:00.0至2025-04-03 23:59: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