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单位: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及其他信息: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电站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组件总面积287.4万㎡,本年度清洗次数为2次,组件清洁总面积为330.4万m²,电站无水源井,距离站外水源约3公里。生产区内道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宽度为4m。场区为草地,道路泥泞且积水较多。
1.1.2清洁工程量
计划清洗次数:2次;
清洗组件总面积(㎡):330.4万㎡,单次清洗面积以现场通知为准。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内容为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组件清洁工作,年计划清洗2次,清洁总面积330.4万㎡。
1.2.1清洁方式
1.2.1.1工作要求
采用机械化设备设施+人工清水冲洗,大型清洁运水车辆如无法进入到组件之间(最小间距为6.5m),应采用小型运水车辆进行组件人工冲洗,清洁时应严格防止机械对子阵支架、组件的剐蹭和碰撞,防止设备损坏,如车辆无法进入到组件之间,需将运水车辆停到子阵内道路上,将输水管人工拉入到子阵内进行组件人工冲洗。子阵内道路距离该子阵被清洁组件最远处距离约为200米。采用机械化+人工清水冲洗(冲洗压力不得高于3.2kPa,水喷头均匀冲洗)的清洁方式,每次人工清洁水冲洗两遍,擦拭一遍,具体清洁步骤:冲洗→擦拭→冲洗。
1.2.1.2清洁工作时间要求
夏季清洁时间:上午10:00以前和下午15:00之后,但光伏组件表面温度超过50℃时不允许采用水清洁的方式,若遇阴天或多云天气可全天清洁;
秋季清洁时间:上午10:00至15:00之间,但光伏组件表面温度低于5℃时不允许采用水清洁方式。严禁在风力大于4级、大雪、雷雨天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进行光伏组件的清洁工作。
1.2.2光伏组件清洁工程量统计表(单次清洁工程量以业主单位通知为准)。
1.3项目工期及地点
1.3.1清洁时间:本项目计划开工为2025年6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年计划清洁总面积330.4万㎡,具体清洁时间和清洁面积按业主单位通知执行,每次清洁完后7日内提交清洁报告。每次清洁时间(工作票发出时间开始计算):清洁200万m²光伏组件不超过30天(特殊天气影响除外)。
1.3.2清洁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
1.3.3其他说明
(1)机械:投标人应分类别按规格、尺寸等统一配置清洁水运输、清洗擦拭、储水机械设备和其他清洁工器具;除确因环境原因清洗擦拭机械设备无法进入区域采用人工清洗外,其余区域均须采用机械化设备清洗。运输及清洗车辆需取得车管所颁发的行驶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正常缴纳交强险并提供相关资料。
(2)光伏电站现场无水源,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阶段负责自行解决水源问题,费用自理。
(3)光伏电站子阵区域除道路外,其它为草地,地面湿软,夏季场区积水,冬季积雪。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组件清洁类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投标人应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5.5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独立完成至少2项、单个合同容量为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组件清洗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