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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煤电公司花园电厂智能发电平台及发电过程智能控制与智慧应用融合开发示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7    
核心提示:花园电厂智能发电平台及发电过程智能控制与智慧应用融合开发示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花园电厂智能发电平台及发电过程智能控制与智慧应用融合开发示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国家发展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系统明确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方向、重点和举措,开启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新篇章,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能源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推动我国能源产业基础设施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有效措施,对提升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集团发展战略
 作为能源革命的排头兵,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要求, 编制印发《 数字化转型战略》和《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十四五”总体规划》,明确了“平台化发展、数字化运营、生态化协作、产业链协同、智能化生产”的转型发展目标。
 积极拥抱数字化发展的时代趋势,以“一个目标、三个作用、六个担当”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清洁低碳能源科技领军企业和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断提升集团电力产业智慧化水平,正在以“建设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原则开展智慧发电企业示范建设。
(3)花园电厂发展战略
2023年1月, 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发电企业示范建设》的通知,选定花园电厂为第二批智慧发电企业示范建设单位。 
2.1.2招标范围:
实施范围:为贯彻落实集团“136”发展战略,花园电厂根据智慧发电示范企业建设要求,以火电智能电站建设规范为指导,开展智慧电厂示范建设工作。本项目作为智慧电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以发电运行控制智能化、生产管控智慧化为核心,依托国产化DCS构建IDCS智能发电平台,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型技术,开发实施智能检测、智能监盘、智能寻优、智能控制、智能交互等深化应用系统。打造可感知、可控制、可互动、自适应、自学习、自寻优、智能分析决策的创新型火电厂,争创集团高级五星智慧电站,示范引导火电行业生产技术升级,践行央企发展“新质生产力”责任和战略。
实施内容:本项目花园电厂智能发电平台及发电过程智能控制与智慧应用融合开发建设项目由花园电厂智慧发电企业建设智能发电平台示范建设项目、花园电厂发电过程智能控制与智慧应用融合开发示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合并构成,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定制开发、配置调试、数据迁移、业务上线、试运行、智慧电厂评级、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持(维护)、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并负责知识成果申报与获得、成果鉴定、奖项申报、提供相应技术资料等。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和实施完成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实施成果交付、验收工作。
2.1.4质量要求:
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有系统均应提供硬件原厂商三年免费质保服务、软件二年免费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除特别说明外),投标人对产品实行三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发电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合同内容须包含:信息一体化、一体化管控、智慧企业、智慧(能)电厂、智能发电(生产)、智慧管理(管控)平台,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盖章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2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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