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及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21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运维中心建筑及安装工程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各投标人因招标过程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西北部近海海域。本工程装机容量510MW,拟安装60台单机容量为8.5MW风电机组。场区内建设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陆域建设1座陆上运维中心。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运维中心建筑及安装工程采购。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3年4月15日开工,计划于2023年8月30日投产。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陆上运维中心土建施工;
陆上运维中心电气安装施工;
陆上运维中心给排水系统施工;
陆上运维中心暖通系统设备部分采购及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暖通设备、管道采购、架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220千伏陆缆、海陆缆转换井和陆缆及光缆的土建及安装施工;
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埋管及电源、消防水管道安装等工作;
基槽余土按场平要求进行填筑、整平及压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一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主体建安工程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升压站主体工程,须提供本单位任命文件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