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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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藤县公司大黎风电二期项目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132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梧州市藤县大黎风电二期项目位于藤县大黎镇北侧及东侧的山脊上,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380~800m之间。场址距梧州市的直线距离约为101km,距藤县约82km。根据风电场的风能资源条件、地形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拟安装40台5.0MW-191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00MW。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中心新建220kV升压站,升压站最终出1回220kV线路接入大黎一期220kV升压站。
本项目包括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是40台35kV箱式变电站(5500kVA,华式)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消耗品、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运输及交付,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指导、监督以及试运行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预计第一批10台箱变交货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第二批15箱变交货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第三批15台箱变交货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分批次交货,实际交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箱式变压器(额定容量≥5500kVA,额定电压≥35kV)的合同业绩2份(每个合同不少于10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5500kVA且额定电压≥35kV)预装式变电站或箱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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