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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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综合服务 海子湾基地第三期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15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海子湾基地现已完成第一期、第二期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现计划对剩余区域进行土地平整、规划设计及绿化种植等内容。
2.1.2招标范围
本工程对海子湾基地一二期实施完毕后剩余场地进行规划设计,主要包括约5000株各种乔、灌木的移栽,约2000平方米的沙地柏、侧柏种植,在约6万平方米区域内混播耐寒、耐践踏草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工期:因绿化工程受种植季节影响,故该工程新植应于种植季种植,新植部分工期150天(不含冬歇期),自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算,养护期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和有关部委现行的园林绿化技术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2.1.6
2.1.7其他: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与周围村民、海子湾水库管理单位有关协调事宜,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已完工绿化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唯一不得兼任,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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