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2023-2024年石灰石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180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满足广西电力 所属各单位生产需要,减少采购频次,提高供货质量和及时性,现对所属柳州公司、永福公司2023-2024年所需脱硫石灰石进行年度长协采购,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采用统采分签分付形式,分多批次按需供货,预计供货数量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表:
标段 |
公司名称 |
物料描述 |
预估数量 |
预估供货时间 |
001 |
国能永福发电 |
石灰石,CaCO3含量≥90%,粒径:<20 mm |
100000吨 |
2023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3日 |
002 |
国能广投柳州发电 |
石灰石,粉状,CaO含量≥51%,MgO含量≤2.4%,粒径≤0.063mm |
22500吨 |
2023年4月1 日至2024年3月31日 |
投标人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合同根据实际到货量按实结算,按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供货,具体供货数量、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天内到货,结算时数量以电厂汽车衡计量为准,化验结果以招标方化验为准。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1.4交货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合同业绩关键信息页须含具体供货量;若合同不具体供货量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发票或用户证明等能证明该合同供货量在10000吨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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