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 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C2023-02-0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 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5286001),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备【2019】523号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由集团公司统一列支),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负责LID设施系统的施工,主要包括海绵城市专项工程、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工艺、海绵城市雨水调蓄池、海绵城市雨水调蓄池基坑支护及降水、海绵城市专项配电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标包范围内所有项目6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拟派 (四)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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