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雄安公司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一期光伏发电PC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总部园区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随总部园区主体建设施工,总部园区主体建设施工工期预计17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即总部园区主体建设完工日期),间断性施工,施工工期预计8个月,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到人员提前进场。
2.6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雄安总部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一期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含发电玻璃合成及幕墙安装),以及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报验、检验、售后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屋顶光伏(BAPV)工程业绩和1项建筑光伏(BIPV)工程项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工程装机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主要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的建筑光伏(BIPV)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能证明担任项目经理的文件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0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