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烟台龙口电厂南路1号
2.2.项目规模:山东龙口四期2×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照本项目里程碑节点完成调试工作,并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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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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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项目 |
山东龙口四期2×660MW项目第一台单元机组及其附属的全厂公用系统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试验调试项目、涉网调试、性能试验,第二台机组配套建设的公用系统设施、涉网试验、性能试验;所有调试项目的整体协调、指挥工作;生产考核期的调试完善工作;参与相关的单体调试工作;参加主要设备厂商的设计联络会;协助施工单位及设备厂家完成相关系统和设备的调试;配合协调机组整体调试时与气体消防及消防报警系统、电梯系统的整套试运工作等。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一级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台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整体调试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29 13:30到2023-04-07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