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白音华煤业)车用柴油需供货单位供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若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柴油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车用柴油。平庄煤业白音华煤业设有固定撬式加油装置7台,可存储柴油280吨,注满后可满足13天燃油设备消耗所需,中标方在需方提出用油申请后在48小时内到油即可。
针对本项目供应的特殊性,投标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质,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并制定完整、详细的供油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
需求总量:18000吨/2年(车用柴油0#6500吨、车用柴油-35#11500吨)。
加油地点为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内(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镇化工园区一号矿)。中标方需安排公路罐车发运至招标方指定到货地点,并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及操作规范。送货时间和数量以用油单位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投标人若为经销企业,须同时提供其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经销企业的,须提供柴油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明或与生产厂家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协议截止日期须在本招标项目约定截止日期(2025年5月)之后。
(4)投标人须具有自主经营的油库或授权使用的油库(授权使用的油库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且油库存储能力不低于10000立方,须提供证明存储能力的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一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正副页原件扫描件(车辆检验日期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提供单独签署的安全协议)、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正副页原件扫描件(车辆检验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柴油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9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