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2.2 规 模: 新建循环水排污水处理量为225m3/h;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处理量为5m3/h;其他系统改造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改造、渣水处理系统改造、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水务管理完善共四个系统。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安装施工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热电厂厂内
2.5 计划工期: 120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仅1个标段,本标段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安装施工。本项目所有区域内的全套设备、管道、材料的安装。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安装施工合同业绩(合同额均大于4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和金额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13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