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玛尔挡水电站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236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玛尔挡水电站位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拉加镇上游约5km的黄河干流上,左岸为玛沁县,右岸为玛沁县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电站距西宁公路里程346km,西宁~果洛G227国道从下坝址右坝肩通过,对外交通便利。
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玛尔挡水电站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生态泄水建筑物及过鱼设施等组成。电站总装机容量2320MW,年利用小时数3206h。
玛尔挡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3275m,死水位3240m,总库容16.22亿m3,具有季调节性能,调节库容7.06亿m3,属于一等大(1)型工程。
玛尔挡水电站安全监测涉及面广,监测内容较全,运行期安全监测项目由人工监测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人工采集、处理数据周期长,同步性差,特别在汛期、地震等紧急状态下,不能及时连续完成数据采集,难以适时评估工程的安全状况。从工程长期运行角度来看,实现自动化监测不仅可快速取得准确的监测数据,还可节约大量的人力资源。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招标范围:玛尔挡水电站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包括玛尔挡水电站外部变形监测自动化系统及内埋式仪器监测自动化系统。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监测仪器设备鉴定:对拟接入系统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鉴定,提供系统完整的鉴定报告。
(2)根据规程规范、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完成玛尔挡水电站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包括各种自备配件)、软件以及相应辅助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率定、安装、配置以及施工期维护保护等工作。
(3)完成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的整体安装与调试,各传感器接入系统,现场网络架设与调试,以及安装架设所必需的传感器电缆接长、钻孔、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工程美化装修等工作。
(4)安装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的自动数据采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测值的转换、采集系统管理维护、监测成果整理、整编等。对自动化采集系统进行系统管理维护,系统应具备数据传输、数据整理、整编、图形报表制作输出等功能,并预留人工监测数据的输入输出等管理接口。
(5)完成规定的监测自动化项目。包括两岸绕坝渗流、量水堰、测压管等监测项目的接入自动化系统改造。
(6)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建设完成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所有测站以及信号、供电线路防雷措施,且外观应满足工程达标投产要求。
(7)完成安全监测系统现有人工监测资料入库工作。截止预验收合格并移交前,承包人还应对大坝工程安全监测施工承包人和引水发电系统工程安全监测施工承包人移交的施工期监测数据及相关文档进行整编录入。
(8)在监测中心站对自动化监测子系统A和B予以集成,使之能对两个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对所有监测成果进行统一整理、整编、管理以及图形报表制作输出等。中心站自动化系统应预留人工监测数据的输入输出等管理接口,预留可实现集团公司流域监控监测中心的远程监控、访问等安全可靠的网络管理工作的接口。
将本工程已建成的库区滑坡体及汛期监测GNSS表面变形监测,即将建成的大坝强震监测系统、环境量监测系统并入监测自动化系统,实现监测自动化系统与各子系统之间数据通讯,即各子系统能按相关要求向自动化系统报送监测信息,能够将各子系统监测物理量结果并入监测自动化系统数据库,接受监测自动化系统调用管理及分析。
(9)在监理工程师协调下,与枢纽工程范围内的土建承包人、监测施工承包人进行配合。在现场实施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与各土建承包人密切配合,对各监测施工承包人移交的相关监测设施及时接入自动化及人工采集系统,并需对接入自动化系统的监测仪器实现人工测读提供便利条件,在资料分析等方面提供必要协助,并按监理人要求定期向监测标承包人和安全监测中心提供自动化监测数据和成果。
(10)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运行1个月后,对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进行完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工程考核试运行期为一年,在考核试运行1年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竣工验收。
(11)人员培训。试运行期之前,承包人需对发包人和电厂运行人员进行培训。
(12)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拆除。
(13)完工移交。试运行结束后,系统相关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完工移交,包括所有自动化设备硬件、软件和监测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的移交,并为发包人接收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等。
(14)系统软件免费升级与维护。
(15)按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完成其它监测相关工作。
2.1.3服务期限:共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施工期12个月,试运行期24个月。
2.1.4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安全监测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扫描件不足以证明以上关键信息的可另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其中必须明确体现出业绩的水电站规模。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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