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24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华电煤业集团 档案整理项目已由华电煤业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煤业集团 及下属三家子公司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6-QT-24501 | 华电煤业集团 档案整理项目 | 华电煤业集团 及下属三家子公司(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华电蒙泰不连沟煤业 )数据迁移、整理及信息化服务项目。除上述工作外还需将旧LOTUS系统数据转入现有档案系统中。(旧LOTUS厂家已不在,需中标单位自行破解数据库以及能够访问数据库的用户名、密码、表单等相关工作)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煤业集团 档案整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为:数字化加工智能管理系统或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系统。(签约时核验原件,与资格要求不符视为中标无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能源行业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同类型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者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
10.具有能源行业“档案管理”或“图书资料与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名。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投标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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