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道孚公司道孚亚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208-01、HNZB2023-03-3-208-0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道孚公司道孚亚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道孚县亚日“1+N”项目Ⅰ标500MW光伏电站(简称“道孚亚日光伏”)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色卡乡,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1°22′47.19″,北纬30°30′37.71″,场区海拔高度3991m~4217m。场址地势开阔,地形起伏,属山地地貌,场区植被为牧草。场址至G350国道距离约13km,至道孚县城距离约80km,至新都桥变电站直线距离约60公里,自国道G350勒孜麻牧民定居点进入,有通村道路直达亚日场址中心,场址区域中间有一条乡道东西贯通。
2.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光伏+乡村振兴、牧业、旅游”的“1+N”综合开发方式,规划直流侧光伏组件安装容量595.7094MWp,交流侧装机容量500MW,共包含159个光伏子阵(其中固定式子阵157个,大跨度支架子阵2个,组件离地高度不小于1.8m)。每26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串,每23~24路组串接入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1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3150kVA/35kV/0.8kV子阵升压变压器,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每7~8台子阵箱变在高压侧并入集电线路,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22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全站共计20回,其中19回集电线路汇集容量均为25.2MW,1回集电线路汇集容量均为22.05MW。光伏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汇集该片区光伏电能后以一回220kV电压等级线路送出至上级变电站,导线截面2×630mm2,最终接入“川渝环网”1000kV特高压网架。考虑中远期需求及储能的经济性,本项目按光伏装机容量10%、1小时配建储能,即配置50MW/50MWh储能系统。设计电站建成后第一年上网发电量为99968.1万kWh,额定利用小时数为2000.3h,等效STC利用小时数为1678.1h。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93798.5万kWh,额定利用小时数为1876.8h,等效STC利用小时数为1574.6h。
2.2采购范围:项目分华能道孚公司道孚亚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I标、华能道孚公司道孚亚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II标两个标段。2个标段同时招标。
标段Ⅰ位于场址北区,即北场址,占地4932.7亩,布置大跨度支架子阵2个,固定式子阵77个,总装机容量295.981MWp。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的临建工程、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及仓储,自购设备及材料采购和监造,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审计配合,配合业主开展光伏电站对外协调、手续办理、各类验收、质量监督、后评价、涉网、安全生产标准化II级达标、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工作,以及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
标段Ⅱ位于场址南区,即南场址,占地6301.84亩,布置固定式子阵80个,220kV升压站1座,总装机容量299.728MWp。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升压站的临建工程、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及仓储,自购设备及材料采购和监造,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审计配合,配合业主开展光伏电站对外协调、手续办理、各类验收、质量监督、后评价、涉网、安全生产标准化II级达标、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工作,以及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工作。
两个标段中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主变、GIS、SVG、电缆、预制舱、继电保护、直流、UPS、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光功率预测及升压站监控系统等设备的采买采用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招标结果,由承包人负责采买及合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买合同签订、供货计划、出厂验收、到货清点、开箱验收、接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检验、消缺、交付使用及合同价款结算。
本次华能四川公司道孚公司道孚亚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Ⅰ标、II标两个标段同时发售,同一投标人可参与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每标段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分别计算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组合价,按组合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
2.3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95天(开工至全容量投产),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5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5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时间需结合川渝环网进度),全容量投产后18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四川公司道孚公司道孚亚日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Ⅰ标、II标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以下两项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建或在建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或EPC业绩),以及至少1项3000m海拔以上且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高原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建或在建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项目施工或EPC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22日9:00时起至2023年3月27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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