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哈密)新能源 等2家公司2座风电场2023年-2025年风机定期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279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哈密)新能源 等2家公司2座风电场2023年-2025年风机定期维护服务项目涉及2个风电场总计107台风机定期维护工作,其中景峡北风电场共计67台金风1.5MW风机;望洋台风电场共计40台金风2.5MW风机,两个场站风机安装有中际联合生产的CF-120D型免爬器,防坠钢丝绳。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景峡北风电场67台金风1.5MW风机一年期和半年期维护工作,具体维护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望洋台风电场40台金风2.5MW风机一年期和半年期维护工作,具体维护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招标周期三年,2座风电场每年完成半年定期维护服务1次、全年定检维护服务1次,每年按定检维护方案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1.4进度要求: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进场。项目进度按单次服务计量,景峡北风电场半年、全年定检维护服务的工期各2个月、望洋台风电场半年、全年定检维护服务的工期各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并提供证明材料(风机制造商除外)。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风机定检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累计风机数量不少于10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已完成的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完工证明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定检或维护合同为框架协议,则维护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 24名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双证人员,并且在证件作业范围和有效期内操作。所提供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证件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可以查证需附验真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证件。同时须至少提供8名作业人员在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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