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20-QT-031)
一、 招标条件
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 非生产及销售项目华电力拓煤矿智能化采制化机电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已由华电煤业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 不连沟煤矿,陕西华电榆横煤电 小纪汗煤矿,山西锦兴能源 肖家洼煤矿,隆德矿业 ,甘肃万胜矿业 ,山西石泉煤业 六家单位的煤矿智能化采制化机电设备及控制系统。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每次送货清单派发后的送货周期为3个月,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需完成安装调试、试运及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4/20-QT-03101 | 华电力拓煤矿智能化采制化机电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 | 小纪汗、不连沟、隆德、肖家洼、万胜、石泉等煤矿:采样机(改造)/采样机、转运系统、自动制样、煤样存储及传输、全自动化验、视频门禁、控制室机房及集控系统、电控及辅材等,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力拓煤矿智能化采制化机电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为煤炭智能化采制化设备生产厂家。
8.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煤炭智能化采制化设备及控制系统合同业绩(每项业绩均应包含自动采样设备、全自动制样设备、存查样系统、燃料管控系统、全自动化验(机器人化验)等;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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