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配套码头静载荷试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310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 (以下简称“舟山电厂”)。
舟山电厂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咀,距离定海城区约20公里,厂区占地面积1451亩。电厂一期项目作为“九五”期间省重点工程,始建于1996年,首台(125MW)机组于1997年1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第二台135MW机组于2004年3月25日动态移交生产;3号机组(300MW)于2009年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10月投产发电;4号机组(350MW)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6月建成投产。“十三五”末期,为响应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舟山电厂关停一期两台机组。
舟山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新建机组容量2×660MW,拟建设10万吨级电厂专用卸煤泊位一个,码头设计卸煤量482万吨/年(含二期)
2.1.2本工程卸煤码头为高桩梁板式码头。码头平台上部结构为梁板式,下部结构基桩采用Φ1200mm 大管桩与钢桩靴的组合桩。静载荷试验工程将验证基桩轴向抗压承载力,为桩基设计参数的确定提供最直接的依据,同时通过静载荷试验验证沉桩工艺的可行性,为选择可靠、合理沉桩工艺及沉桩控制标准及确定桩基持力层提供主要依据。本次静载荷试验工程内容包括试验全过程所需的全部现场、内业工作(包括试验平台的搭设、拆除、静载荷检测方案评审及评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内容),其中制桩(试验桩、基准桩、锚桩)、沉桩、桩芯钢筋笼制安、桩芯混凝土浇筑、截桩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后6个月内,具体按甲方通知。
2.1.4项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水上工程桩基静载荷试验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2)投标人拟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ta>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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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