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玛尔挡水电站过鱼设施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21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枢纽概况
黄河玛尔挡水电站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青海省玛沁县拉加乡上游约5km的黄河干流上,左岸为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右岸为玛沁县及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玛尔挡水电站是一个以发电为主的大型水电枢纽工程,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水库正常蓄水位3275m,相应库容14.82亿m3,电站装机容量2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2.39亿kW·h。电站距西宁公路里程346km,西宁~果洛G227国道从下坝址右坝肩通过,对外交通便利。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洪道及泄洪放空洞、右岸引水系统及地下发电厂房组成。
2.1.1.2升鱼机系统概况
升鱼机系统由集鱼分拣系统和转运放流系统组成,其中:
(1)集鱼分拣系统包括集鱼系统与分拣系统。
玛尔挡升鱼机集鱼系统由1#坝下集鱼站、2#尾水集鱼站、集鱼箱及相应提升机构组成,其中1#集鱼站紧贴大坝下游挡墙顺向布置,2#集鱼站紧贴2#尾水闸墩外侧靠左布置。在集鱼站内设置一集鱼箱,采用提升设备提升至运输平台。集鱼站由进水口、导流墙、集鱼池、进鱼口、防逃笼、集鱼箱及提升机构、拦鱼网等组成。
根据集鱼系统的布置,两个集鱼站共用一套分拣系统,集鱼站与分拣观察室之间采用金属溜槽连接,分拣系统由分拣观察室与电气室组成,分拣观察室紧贴1#坝下集鱼站右侧布置,电气室紧贴分拣观察室左侧与1#坝下集鱼站下游侧布置。根据现场地形条件的情况,分拣观察室和电气室采用现浇混凝土排架结构,排架总高度为23m,分拣观察室和电气室高程范围为3097.50m~3105.00m,其中分拣观察室长度为14m,宽度为6m,分拣观察金属设备布置在3097.50m高程,主要功能是将收集的鱼类进行分拣、暂养,作相关统计,并装载进入运鱼车中,电气室长度为6.8m,宽度为5m,电气室电气设备布置在3097.50m高程,主要功能是盛放电气设备。
(2)转运放流系统包括转运系统和放流系统。
玛尔挡升鱼机转运系统采用运鱼车方案。运鱼车转运可以利用已建成公路进行转运,转运方式灵活,还有便于运行管理的优点。
在库尾产卵场所在的支流泽曲河设置木特镇放流点和宁木特镇尕孔电站库尾放流点两个放流点。放流方式采用现场放流槽进行放流,放鱼溜槽长度约10m,底部光滑可伸缩,装载在运鱼车上,使用时一端对接运鱼箱出口,一端悬臂伸入河道,坡度合理并可调整,转移鱼类时既不会造成鱼类滞留,也不会造成水体冲击过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2.1.2.1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1、2#集鱼站等的基础开挖及支护工程;
(2)1、2#集鱼站、分拣观察室和电气室等的混凝土浇筑工程;
(3)1、2#集鱼站、分拣观察室和电气室等的建筑工程;
(4)1、2#集鱼站、分拣观察室和电气室的各类预埋件的埋设;
(5)金属结构设备(集鱼箱、拦鱼栅、运鱼车及放流槽等)及其电控设备、电气设备、升鱼机监控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等的采购及安装;
(6)本工程所需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本工程所需的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等工作;
(8)上述工程设备在电站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
(9)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
(10)设备资料整编及归档,并完成竣工决算编制。
(11)鱼类转运及过鱼设施运行维护2年。
2.1.2.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临时设施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由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主干线至施工工作面之间的临时施工道路。
(2)综合加工厂、机械修配厂、仓库等。
(3)施工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现场试验室。
(4)施工供风、排烟系统。
(5)场区照明系统。
(6)临时供、排水系统。
(7)施工临时供电系统。
承包人应承担上述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等。
2.1.3计划工期
总工期7个日历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控制性节点如下:
(1)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1、2#集鱼站、分拣观察室和电气室土建主体施工工作;
(2)下闸蓄水专项验收前具备过鱼设施投运条件(暂定2023年9月30日);
(3)2023年12月30日全部完工;
(4)运行维护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1.4项目建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水电站过鱼设施工程施工或鱼类增殖放流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水电站过鱼设施工程施工或鱼类增殖放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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