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准东露天煤矿3500万吨每年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40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准东露天煤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的东部南缘,行政区规属吉木萨尔县,向东南距吉木萨尔县城约95km,向西南距乌鲁木齐218km。露天矿按照总规建设规模20.00Mt/a进行生产,已完成了由纵向开采转为横向开采,沿走向向南、采用内排压帮的方式推进。近年来,随着国家淘汰落后煤炭产能政策的大力实施,疆内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大批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疆内用煤企业对准东地区煤炭供应需求不断增大。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战略和煤炭市场需求,为进一步缓解能源紧张局面、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就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随着疆内煤炭市场需求量的进一步扩大,及国家能源西移战略,为保障矿市场占有率,准东露天煤矿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准东露天煤矿2023年2月完成35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现场核查后,并未编制与其核定能力一致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为保证产能核增后露天矿依法合规生产,需编制3500万吨/年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准东露天煤矿3500万吨/年初步设计:包含露天矿采区划分、开采工艺、地面生产系统、给水排水、供电、机电设备维修、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等。准东露天煤矿3500万吨/年安全设施设计:包含露天矿采剥、运输及排土工程、边坡稳定工程、防治水、防灭火、电气、爆破材料设施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2.1.3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包括完成全部内容编制、提交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及批复)。
2.1.4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合同业绩各1份(若合同中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内容,仅需提供1份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年产能、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注:1、若合同中未体现年产能,须在用户证明材料中证明年产能;2、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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