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基于低代码智慧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342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目前电厂已建有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围墙周界入侵防护系统、出入口控制等系统,但由于一直未建立统一的电厂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且现有门禁、视频监控、人员出入管理等各子系统建设时间跨度大,品牌杂,设备运行状态差,导致系统孤岛化严重。
目前肇庆公司厂内现有视频摄像机627个,分别在硬盘录像机(NVR)及集中存储阵列(CVR)存储,总容量约1800T。其中厂区周界及大门口摄像机设备较为老旧,无报警联动功能,不满足标准规范对视频清晰度、报警联动功能、存储天数的要求。
在肇庆公司厂区重点反恐防护区域(启动锅炉房、氨站、氢站)、汽机房、锅炉主要出入口及厂区内主要道路的视频监控当前不满足标准规范对视频覆盖程度的要求,同时,需增加视频录像存储容量,使视频存储天数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肇庆公司周界围墙已安装有脉冲式电子围栏,但生产区内的重点反恐防护区域(启动锅炉房、氨站、氢站)未安装入侵报警设施。当前电厂中运行的入侵报警系统与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各自独立运行,不符合标准规范中入侵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的要求。需补充重点反恐防护区域(启动锅炉房、氨站、氢站)的入侵报警系统,并连接入集成联网系统中,实现报警联动功能。
肇庆公司有车辆出入控制系统1套,出入口控制设备15套,门禁226个,门禁管理软件3套。门禁主要对办公楼、检修楼的办公室以及厂区电子间、开关室等进行控制,出入口设备主要对厂区出入口、生产区出入口进行人员出入管控。
在重点反恐防护区域(启动锅炉房、氨站、氢站)未设置人员出入口管控设施,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其次门禁控制软件均未与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关联,不能实现车辆/人员出入的图像记录功能及报警联动功能。
一号门、二号门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运行时间较长、设备已老化,经常出现故障,且无联网自动化控制功能。
当前对厂外人员进入厂前区及生产区的管理仍使用人工纸质管理方式,与整体行业技术利用趋势及同类电厂应用情况对比较为低效,也无法最大程度与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联动,本次拟使用全面综合数字化手段实现人员入厂的审批、备案、通行手续。
目前主要使用以视频监控为主的软件平台,从兼容性、功能全面性、可用性上均无法达到治安反恐系统建设标准及厂内安全管理要求。
按照《GA1800.2》中对电子防范子系统的要求,现电厂还缺失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授时保护系统和电子巡更系统。同时为了与属地公安建立联防联治的工作机制,拟建立专线网络,实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的共享交换。
2.1.2招标范围:
按照《GA 1800.2》(二级重点目标)对国能(肇庆)热电 一期机组范围内的智慧安全防范平台建设、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出入口控制系统、周界防入侵系统完善、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反恐公安通信专线建设、授时安全防护装置建设、视频监控网络优化及工程施工。
(1) 智慧安全防范平台建设:低代码综合系统集成平台,完成对厂区原有和新建安保系统的联网集成与融合管理(系统接口由投标人实施),实现对安防、周界、出入口、安保业务等的管理与应用;
(2) 负责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完善:主要对厂区各部位进行摄像机位增补,共计55台,包含55台摄像机的地面、地槽、孔、井的开挖、线管敷设、设备安装、回填、路面修复、垃圾清运厂外。增加2台36盘位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满足90天的视频录像。
(3) 出入口控制系统建设:厂区1号、2号岗出入口替换4套车辆道闸,1号岗出入口增加1套摩托车道闸,液氨区增加3套门禁控制系统、储氢站及启动锅炉房各增加1套门禁控制系统,负责本系统的厂区地面、地槽、孔、井的开挖、线管敷设、旧设备拆除、设备安装、回填、垃圾清运厂外;
(4) 周界防入侵系统完善:对液氨、储氢、启动锅炉房3个区域重点部位围墙安装张力电子围栏,同时安装14支防爆周界智能分析摄像机;对厂区周界原模拟摄像机进行升级改造,共替换78支周界智能分析摄像机;按治安反恐规范及当地监管部门对环保、绿化的要求,对厂区周界围墙内的灌木、树木(约1000米)进行勘测,并出具建议意见及协助电厂对不达标范围整改。对厂区周界围墙(2000米)安装治安反恐达标防爬刺网。包含本系统的地面、地槽、孔、井的开挖、线管敷设、旧设备拆除、设备安装、回填、垃圾清运厂外;
(5) 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包含本系统的地面、地槽、孔、井的开挖、线管敷设、设备安装、回填、垃圾清运厂外;
(6) 反恐公安通信专线建设:
(7) 授时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8) 视频监控网络优化;
(9) 本系统相关工程施工;
(10) 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功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技术服务;
(11) 达到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进行所有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
(12) 通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所供硬件和系统能达到全部功能要求。
(13) 投标人负责将全套设备运抵安装现场。
(14) 进行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安装、施工。
(15) 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改造方案,并报招标人确认。
(16)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协助招标人完成治安反恐三级达标认定工作。
(17) 根据招标人二期机组工程项目进度,在本项目质保期内协助招标人对全厂(包括一期机组及二期机组)范围完成治安反恐二级达标认定工作。
(18) 为招标人提供系统开发建设相关的其他服务。
2.1.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质保期限三年。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治安反恐(或公安安全监控或安防系统建设)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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