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A、B标段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345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建设
计划工期:3号、4号机组于2023年7月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3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7月投产,4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9月投产。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主要负责:4号机组及厂前区等责任区域(详见附件八:责任区域划分图)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包括(不限于):
建筑及安装工程:
4号机组:主体部分、电除尘器、干除渣系统、干除灰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脱硝系统、机组汽水取样系统、机组加药系统及加氧系统、4号机组供热系统及设备(含汽电双驱引风机的小汽机及其附属设备及系统)、降噪装置等。
建筑工程:侧煤仓、事故油池、制冷站设施、生活区建筑装修工程(值班宿舍楼+招待所)、全厂道路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施工生活区和集中办公区规划及公用设施建设,自用办公及生活区临建设施等。
负责工程期间车辆冲洗装置(五通标段施工)运行、维护,责任区域内道路修筑、维护;临时绿化种植及维护。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0MW或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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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