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新能源 沿河县中寨3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72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贵州沿河县中寨风电场位于贵州省沿河县晓景乡境内,工程规划容量30MW,安装5台风电机组,一次建成。本项目购买储能租赁服务。本风电场内不新建升压站,升压站采用与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工程(81.9MW)联合送出形式,升压站由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建设(以下简称白京岩110kV升压站),升压站按满足本项目接入设计(包括公共设备及35kV电缆集电线路开关柜)。中寨风电场通过1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白京岩风电场升压站35kV开关柜,经变压器升压至 110kV后以110kV线路送出。详见《印江刀坝白京岩风电场、沿河县中寨风电场联合送出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5台单机容量为5.75MW及以上的机组。总容量为30MW(允许容量偏差2MW)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抗冰冻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其附件、塔筒、法兰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如有),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1套)(如有)、塔筒内电梯(包含安装),风轮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偏航系统、机舱和机座、连接螺栓(塔筒节之间、塔筒与机舱之间)、电气系统、控制与保护系统、变频器,机内电缆及光缆(塔筒底部控制柜以上,包括机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接地电缆、光缆及其端头等连接设备);机舱内的起吊设施;位于风电机组内的低压侧的所有必要的防雷保护设备;场站监视及其应用软件、装置、接口、材料、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和吊装工具(满足单叶片吊装需求)、备品备件等。贵州区域新能源集控中心和大唐集控中心两个集控中心主控系统的全量采集风电机组并实现对风电机组的远程集中监视和控制功能调试(含提供风电机组全量点表和采集接口授权免费开放)。整机由投标人提供五年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五年的维护运行服务。以全面负责的态度对其所提供的设施给予充分咨询、监督、试验、验收等服务。提供风机和塔筒内外的标志标识设计制作和安装服务(按照风力发电机标识牌标准设计出清单后报发包人审核确定)。
2.1.3交货期:交货至现场指定地点,暂定2023年8月至12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1.4补充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带方案招标”:投标人通过风资源分析、建模(风资源数据已达到一年以上,风资源分布在海拔高处较海拔低处相对丰富)、现场踏勘、在项目可研报告中筛选的5个机位范围内提交布机方案、投标阶段提出“风速-发电量”一一对应的矩阵表格,作为考核依据(在0.1m/s为风速间隔区间)。投标人将发电量计算文件(包括建模的基础参数设置、输入文件、折扣系数各项数值、中尺度补充数据、地形图补充数据、计算原始文件)等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中标后此计算文件仅可改变风机布点,其他各因素均不可改变;中标后将发电量的软件计算文件发送招标人,由设计院及招标人技术员做最终复核,以三方认可的发电量数值做为承诺和考核依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和型式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报告,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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