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智慧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YTHY2023-056)
一、招标条件 万柏林智慧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0278000700001),已由万审管投审字[2022]16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万柏林区财政投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夯实构建1个数字底座、集约建设1个社区治理赋能平台、打造两个移动终端、构建N个智慧化应用场景、建立多元化智慧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建设内容:打造社区治理赋能APP、智慧万柏林小程序,构建居家养老、无人商超、健康小屋、水电暖能耗监测等智慧化应用场景。 2.2招标内容与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设计、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3建设 2.4计划工期:18个月。 2.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拟派总承包 ①拟派总承包 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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