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采暖热源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10428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工程概况:元宝山露天煤矿地处内蒙古赤峰市,隶属于平庄煤业(集团) ,地理位置优越,距赤峰市城区东35千米,交通便利。
本工程为停止元宝山露天煤矿工业广场及选煤厂两座锅炉房的运行,新建供热管道及换热站,将元宝山露天煤矿矿区并入元宝山发电 (以下简称元宝山电厂)集中供热。一次供热管道敷设自元宝山电厂首站外1m处至元宝山露天矿矿区内各换热站(包括工业广场、选煤厂、采矿二部、老一部、301工村以及新建联合生产厂区,共计6座换热站,换热站均为新建,其中老一部、采矿二部为箱式换热站),一次供热管道末端与新建联合厂区内一级网搭接;新建二次供热管道自各新建换热站至原二次主供热管道搭接,管道直埋或架空敷设。元宝山露天煤矿所需总热负荷为49.9MW,其中预留洗浴负荷5.1MW,预留采暖负荷10.6MW。另外,元宝山电厂首站至元宝山露天矿的一次供热管道管径须预留供热负荷约44.4MW。供、回水压力在设计工况下分别是1.32MPa和0.85MPa,热媒温度为120/70℃。二次侧采暖供热参数为70/55℃,洗浴供热参数为65/5℃。具体见C7232-812供热管线平面图及换热站设备布置图。
2.1.2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元宝山露天煤矿采暖热源改造初步设计》的要求,投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一次供热管道、换热站、换热站供配电系统和自控系统、二次供热管道的建设及其配套附属设备、系统的相关工程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一次供热管道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相关手续办理(含告知、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等),并取得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直至最终交付等工作。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内对该工程提出了功能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以上要求。完工后供热系统的总体性能由投标人总负责。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元宝山露天煤矿采暖热源改造初步设计》中的元宝山露天矿供热参数要求,对一次供热管道、换热站、二次供热管道进行勘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达标至投入正式运营。
(2)一次供热管道穿越重要设施。完成管道穿越平庄煤业自有铁路及赤元公路的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并组织实施。
(3)施工时投标人需拆除元宝山电厂输灰管路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新建301换热站时,需拆除现有车库,对于完成此项目而引起的沿途混凝土或地砖等地面的拆除及恢复、沿途管道套管、过路顶管施工等均在投标人范围内。
(4)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道路施工许可等工作。
(5)换热站为无人值守换热站,完成换热站土建施工(包含地基处理)及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完成换热站供配电系统建设,监视、控制系统设计,施工满足《元宝山露天煤矿采暖热源改造初步设计》要求,换热站各运行参数、控制及视频监控上传至元宝山露天煤矿调度室,同时加热介质总热水流量、热量、进出口温度、压力等参数采用无线传输方式上传至元宝山电厂首站。
(6)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监造、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成品保护、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售后、人员培训等。
负责工程范围内涉及地方和群众的维稳工作协调,负责施工结束后的生态环境修复及杂物清理,负责协调管道吹扫、调试等工作及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处理。
(7)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性评价、风险评价、节能评价、消防验收、档案验收、试运行验收、竣工验收等和性能测试,办理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相关手续办理,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8)项目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9)从项目开工准备到项目投产期间投标人在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合。
(10)本项目与元宝山电厂界限:一次供热管道起始于电厂首站外1米。
(11)招标人负责项目的征占地工作,投标人要在招标人划定的已征占地范围内施工,超出占地范围,投标人自行负责。
(1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管道途中经过的村庄、公路、道口等涉及的收费及协调等事项;投标人充分考虑管道施工过程中所遇各类管线的保护工作。如造成周边或地下各类管线、线路损坏;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1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工期10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0万元以上供热工程(含供热管道)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至少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岗位,但必须同时满足兼任岗位的相关要求。
(2)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至少连续六个月(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3)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过供热管道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4)投标人应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兼职。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含供热管道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至少连续六个月(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至少连续六个月(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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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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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